机械系2013届毕业设计题目申报与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8浏览次数:2247

机械系2013届毕业设计题目申报与要求的通知

 

机械系本科毕业设计各位指导教师:

 

    请于1031前把欲带2013届毕业设计的题目及基本要求填入“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表”中,发资料室冯老师(flm_2000@hdu.edu.cn)。

题目汇总后系里将进行题目审核,对不合适的题目作筛除(如:以纯理论分析或推导为主、虽适合做硕博课题但不适合做本科毕业设计的题目;基本要求差异不大的多个同类题目等),约11月中旬确定后,发给学生选报,学与教双向选择后,11月底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时间初定201212月下旬、中期检查时间20134月上旬、毕业答辩时间20136月上旬。

本科毕业设计题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3届毕业设计不分一、二两批进行。毕业设计题目分校内教师自带题目和结合“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方式”与企业导师合带题目(即企校合带题)。校内教师自带题目最多指导学生数8人,若超出该上限的,其余必须是“企校合带题”,题目来自企业且每题须有企业指导教师署名合带。

二.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运用和巩固所学知识,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向“卓越工程师计划”看齐,尽量结合工程和生产实际;

3)以具体工程问题为对象,明确技术指标,尽量结合结构设计、计算、分析、制造、性能评价等为一体,起到综合训练效果;

4)理论适中,难度适中,工作量适当;

5)以指导教师(联合指导)为单位,上报的题目中要求:机械或机电设计类(俗称硬题目)≥70%,机械类软件应用及开发类(俗称软题目)≤30%,鼓励教师组合指导毕业设计。

三.题目工作量基本要求

机械类题目要求设计绘制的图纸量为“总图幅≥30号图纸” ;非机械类题目(电子或软件开发类)要求有适宜的工作量和难度,并另须完成机械技能训练图一张(0号或1号图幅的机械装配图,须手工绘制完成)。

四.题目申报表要求

1)题目字数控制在725字(有小标题另算);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解决的问题及重点等”栏中需注明下列几点:

u      题目的简单介绍(不少于200字);

u      主要技术参数或指标;

u      主要完成内容;

u      工作量要求;

u      规定阅读的主要文献目录(不少于8篇);

u      指定翻译的外文文献及其阅读范围。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系

                                                                                                             2012.10.18

附件1: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表;   (由于学院网站不能挂附件,此表即附后)

附件2: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学校)(由于学院网站不能挂附件,此文件即附后)

附件1        

yabo88体育官网下载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

 

学院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

 

学历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

 

题目类型

(在选定的类型上打

结合生产实际或经济建设

结合科研

结合实验室建设

教师自拟

其它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解决的问题及重点等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二)

 

题目类型

(在选定的类型上打

结合生产实际或经济建设

结合科研

结合实验室建设

教师自拟

其它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解决的问题及重点等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三)

 

题目类型

(在选定的类型上打

结合生产实际或经济建设

结合科研

结合实验室建设

教师自拟

其它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解决的问题及重点等

 

 

 

 

 

 

                       

 

 

                     

 

附件2

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现将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时间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2013111

制订计划

启动选题

下达任务书

1.       第七学期初,启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核。至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的前一学期止,按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应修的课程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除外)若有20学分以上未获得,不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

2.       各学院参照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及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于11月上旬前制定好本学院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并报教务处备案。

3.       各学院尽早启动指导教师报题、学院审题及向学生公布题目等工作。本学期结束前,各学院必须完成选题工作,并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4.       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任务书,最迟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下发给每位学生。

2013317

课题调研

文献查阅

开题报告

1.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和文献查阅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并拟定好开题报告。

2.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开题报告的要求,组织开题报告会。并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会有关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0134月下旬

中期检查

各学院应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外文文献翻译的质量,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按时完成。各学院将检查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检查结束后,将中期检查小结交教务处。

201363614

答辩

各学院要切实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验收、评阅、答辩、评分、上报成绩等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并严格执行。答辩前一周,请各学院将评分标准和答辩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人员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013617至学期末

资料整理及归档

自查与交流

1.       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并将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附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老师名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等材料报教务处。

2.       各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并主动地与其它学院交流工作经验。

3.       接受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内检查,并为迎接省教育厅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做好准备。

备注:1、根据教学进程安排,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及管理学院的学生应在20133月毕业实习结束后回校进入毕业论文环节,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的时间依次顺延,但要求开题报告必须在毕业论文开始后两周内进行。其余环节的要求不变,可参见上表。2、答辩时间暂定,届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

 

二、为加强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强调以下四点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若有个别专业对论文内容及格式有特殊要求,须经多方调研后提出本专业的具体规范,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的实践教学栏目内提供下载。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工程设计训练结合起来,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实际动手能力以及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起到积极作用。要求题目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对于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每年的更新率原则上不低于80%。课题的选择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并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提倡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

各学院应做好选题的双向选择工作。指导教师报题时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审核后,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让学生选题。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较大改变,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3)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必须有副高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提倡各学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凡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应填报《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批资格,并在校内指定一名辅助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8位学生。指导教师一经指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特别要重点把关外文文献翻译和文献综述的质量,要求在下达任务书时,必须指定外文文献的阅读范围。

4)各学院应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并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达到学校要求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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